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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綠色大葉相關宣言

    年代 宣言 綠色大學相關之意涵
    1972 斯德哥爾摩宣言-Stockholm Declaration(ACTS, 2006)。 強調由小學到成人階段皆須接受環境教育。
    1977 第比利斯宣言-Tbilisi Declaration(ULSF, 2006)。 環境教育應提供於所有年齡層與所有層級的學院,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傳遞環境教育,並且應加入環境與永續等有關議題於一般大學的架構中。
    1990 塔樂禮宣言-The Talloires Declaration(CRE-COPERNICUS, 2006)。 第一個宣言明確表示大學的管理階層必須承擔高等教育朝向永續發展的義務,強調大學的領導者應提供領導和支持,動員內外部資源以面對緊急的挑戰。
    1991 哈利法克斯宣言-The Halifax Declaration 強調大學對於永續發展之行動的重要,認定大學在改善環境損壞上扮演著領導角色,並且大學社區也必須重新思考與建構環境方針以促進永續發展於當地、國家更甚至是國際層級。
    1992 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 首先再度確認過去大學永續性的方向,並再度肯定第比利斯宣言所提出的三個主要目標,即朝向永續發展的再教育、增加公眾環境議題的認識與促進教育者的環境訓練,最後強調世界對於環境的認識缺乏,需透過正式或非正式的教育解決環境不永續的狀態。
    1993 京都宣言-The Kyoto Declaration 要求大學提出更清楚的視野於使大學的內部達到永續性,並要求國際性大學社區必須創造特定的行動計畫以達成永續發展的目標。
    1993 斯溫席宣言The Swansea Declaration 主張大學具主要的責任,是幫助社會發展成環境安全與文明的世界,並再次重聲了許多大學永續性宣言,包括大學需重新審視內部運作與全體人員的倫理責任,最後也請求富裕國家的大學,可以援助世界各地不富裕的國家發展大學環境永續計畫。
    1993 哥白尼憲章The CRE-CopernicusCharter 大學應創造永續社會的領導,設立新的環境價值於高等教育社區,並強調關鍵在於擴大公眾服務、環境知識和鼓勵合作關係。
    1997 塞薩洛尼基宣言-Thessaloniki Declaration 重申教育的再定位應使整體朝向永續包括了所有正式與非正式教育的所有層級,不只是教育社區,也是政府、財物機構和其他所有的參與者的責任。
    2000 地球憲章-Earth Charter 將永續生活方式所需的知識、價值觀和技能納入正規教育和終身教育,促進藝術、人文以及科學對永續發展教育方面的貢獻。
    2001 呂內堡宣言-Luneburg Declaration 教育利用所有的形式呈現對永續發展不可缺少的角色,而高等教育則具有催化劑的角色,具有特別的責任帶領學術和科學研究產生新的知識,培養明日的領導者和教師,以藝術知識的狀態為基礎呈現永續發展教育的品質,並不斷檢視與更新課程和教學的教材。期望高等教育發展有創造力和包羅萬象的永續性計畫。
    2002 Ubuntu宣言-Ubuntu Declaration on Education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回應呂內堡宣言在高等教育永續發展的內容,並強調高等教育在發展和支持所有教育發表永續發展的關鍵性挑戰宣告具不可缺少的角色,並要求教育率先加強永續發展相關的科學和技術教育,設法為永續發展製造完整的解決方案,並動員小學、中學、大學、技術學校和機構促進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