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樂禮宣言於1990年10月由20位大學校長與院長等共同發起與簽署,肇因於擔心環境惡化的速度過快,考慮人口的安定、造林、生態概念等為恢復環境的關鍵因素,且認為大學在教育、研究、政策形成和資訊交流等佔有重要角色,能使實踐恢復環境的概念,而並非永遠只是個概念或想法。所以,大學的領導者必須提供領導和支持,動員內部與外部資源,使其學校可以應付迫切的挑戰。直至2008年10月為止,全世界共有378個大學簽署宣言,範圍擴及全世界各洲各國,其中以美國、哥倫比亞和加拿大簽署的大學最多(ULSF, 2008)。
宣言的簽署流程建議為:由學校的「綠色校園委員會」(Green Campus Committee)或「永續工作小組」(Sustainability Task Force)推動塔樂禮宣言之簽訂工作。若校內無類似相關組織,則應組成塔樂禮宣言推動委員會負責相關事宜,委員會成員應由學生、教職員、校內一級主管與一般行政人員組成,或起碼包含上述三種成員。
委員會成員應針對塔樂禮宣言之簽署事宜討論,並擬定策略或行動方案:
.學生應主動遊說或鼓勵校長簽署塔樂禮宣言。
.學生與教職員應撰寫文章、表達支持,並發表於校內出版品。
.委員會成員應召集會議並與關鍵的一級主管合作,尋求過程中的支持。
.委員會成員應向校長簡報並討論簽署宣言之必要性。
.當校長同意簽署塔樂禮宣言後,只需上網下載制式表格與文件,填妥後寄至ULSF, 4922 Eskridge Terrace, NW, Washington, DC 20016。
.ULSF強烈建議簽署時,可藉由舉辦公關活動或記者會的方式,將事件紀錄於校刊上,讓校內全體師生與鄰近社區了解學校目前的重點發展。
近年重要的高等教育永續發展宣言:
宣言 | 原(英文)名稱 | 年代 |
---|---|---|
斯德哥爾摩宣言 | The Stockholm Declaration | 1972 |
第比利斯宣言 | The Tbilisi Declaration | 1977 |
塔樂禮宣言 | The Talloires Declaration | 1990 |
哈利法克斯宣言 | The Halifax Declaration | 1991 |
二十一世紀議程- 第三十六章 | Agenda 21-Chapter 36 | 1992 |
京都宣言 | The Kyoto Declaration | 1993 |